公告 |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发布时间:2020-09-29浏览量:859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关于2019-2020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保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合规地开展,特制定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简称数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名额分配

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核定,数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分配名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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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学期困难认定尚未结束,分众奖学金的名额待学校通知后再公布。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优良;4、具有数据学院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5、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出众,且发展潜力突出;6、积极参与课题组科研项目和数据学院活动。

以上条件是数据学院奖学金参评的基础,而奖学金评审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成果和工程应用成果。对参评材料,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评审程序

数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由初审和复评答辩两个程序组成,其中初审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的评定资格、提交的成果材料,评出进入复评答辩的名单。复评答辩中,学生重点陈述个人研究成果、创新性贡献,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学生成绩、科研成果、其他工作等按照奖项类别给出申请人的排序,并决定奖金学人选。

 

四、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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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数据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数据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成员组成考虑如下因素:

负责学生管理工作的学院领导、兼职辅导员、资深教授、负责研究生、负责科研工作的领导等老师

 

主任:钱卫宁

副主任:李欣

成员:金澈清、周烜、蔡慧贤、翁楚良、董启文、高明、王伟、胡文心、毛嘉莉、金映辉、徐佩珺

 

六、其他说明

1、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将在面向数据学院师生公开,供翻阅查询。

2、复评答辩期间,数据学院师生均可现场观摩旁听。

3、若无特殊规定,数据学院在学期间可以申请多个奖学金,但已获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将不得在其他奖学金申请中复用。

4. 每位同学同一年度可以申请一项或者多项奖学金项目,但最终评定后一人只能获得一项。另外,学院有权对所有申请奖学金同学进行统一统筹。比如某同学申请了国家奖学金,且没有评上,但如果该同学比较优异,那么他将视为自动有资格调整评选其他奖学金(尽管他可能未申请)

5、除上述中所列奖学金外,数据学院学生还享有其他社会企业奖学金,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6、本评审细则自20209月起试用,未尽事宜由华东师范大学数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说明。

 

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