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特制定《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3日12∶00前书面具实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
联系人:杜明月
邮箱:mydu@dase.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附.
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符合参评学业奖学金条件的研究生,具体范围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在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二)学校给予学院的资金额度为硕士研究生人均0.6万元/学年,博士研究生人均1.5万元/学年。其中,学制最后一年为半年的学生,额度减半。学院的总额度为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的额度和符合参评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的额度的总和。硕士研究生的额度和博士研究生的额度不能互用。
(三)学业奖学金最高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8万元/人、硕士研究生每年1.2万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三)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四)申请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义务且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
(五)研究生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本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
1.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复学后学业奖学金参评年限顺延)、保留学籍者(公派出国留学保留学籍者除外);
2.在学期间任何一门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补考、重修及格也不具备申请资格);
3.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4.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受校纪处分尚未解除者,违反《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例如使用违章电器)情节严重者;
5.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6.由导师提出并经学院讨论后认为应取消评定资格者;
7.延期(超出标准学制)的研究生。
三、评审组织
(一)为加强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领导,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相关实施细则及学业奖学金的组织、评审等工作。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杜绝弄虚作假。
四、评审办法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范围为符合学业奖学金参评条件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
(二)学院将满足评审范围的老生学业奖学金设置为:
1.硕士研究生老生年度学业奖学金=学校拨到学院202X级硕士生(老生)的学业奖学金总经费额度/202X级满足评审范围硕士生老生总数;
2.博士研究生老生年度学业奖学金=学校拨到学院的博士生(老生)学业奖学金总经费额度/满足评审范围博士生老生总数。
(三)学院将新生入学年度学业奖学金设置为:硕士研究生新生0.6万元/人;博士研究生新生1.5万元/人。
五、评审程序
(一)每年学校根据学生数按博士研究生每年1.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每年0.6万元/人的标准逐年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额度拨发至学院。
(二)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根据学校拨到学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总经费额度,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自行制定评审实施细则,评审细则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3 天,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三)学院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我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六、其他事项
(一)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本硕博连读研究生,分别参照有关政策执行。
(三)学校建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追溯机制,研究生事后被举报有学术不端等违纪、违规行为者,经查证属实后将被追回所获学业奖学金奖金,并撤销相关荣誉。
(四)研究生中途退学,按以下办法对所获学业奖学金进行结算:研究生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学业奖学金发放后退学的,所获学业奖学金退还学校50%,在每学年第二学期退学的无需退还。
(五)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六)未尽事宜由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和说明。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