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2-11-24浏览量:1349


根据《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意见》和《华东师范大学2019级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表》等相关文件,结合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细则。

一、毕业论文工作启动

本学期第十周正式启动数据学院2018级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

二、确定导师

2022年11月20日前学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导师。每位导师同年度指导学生不超过4名。

三、确认选题,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11月30日前确定论文选题。由班长负责汇总选题信息后,填报《华东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表》(见附件一)。注意:如选题来源选B,须提交导师课题内容。为保证选题顺利上传,须在第二轮选课结束前在教务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选课。

2022年12月19日中午12点之前前提交《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二)初稿。开题报告初稿提交导师后,进行讨论修改,并于12月25日前完成开题报告正式稿并打印,填写好导教师意见,并签字。开题报告格式统一为字体-宋体小四,行间距1.5倍,单面打印。

四、开题答辩

2022年12月26日-30日之间择时开题答辩,答辩结束,答辩小组老师在开题报告正式稿上填写答辩意见,并签字。开题质量较差或开题答辩不通过的,须按照答辩小组意见整改或重新开题。

2022年1月5日提交开题报告纸质版完整稿给班长汇总后交学院教务老师。

五、网上提交开题报告

学生须在2022年1月12日16:30前在系统上提交开题报告,学院审核,学校抽检,设置开题状态,开题不通过者需重新开题。

开题报告的题目必须与数据库中论文题目一致。

六、中期考核与中期汇报

1、2022年3月10日前学生撰写完成论文初稿,并与导师确认。2022年3月11日-15日择时举行中期汇报答辩,答辩老师给出中期指导意见。同时,学生须在2022年3月15日前在教务系统中提交中期汇报内容汇报内容应包括:主动汇报内容(300-500字)、目前的进展情况(≥150字)、目前遇到的问题(≥150字)、后续的撰写计划(≥150字)等。

2、2022年3月16日16:30前,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论文,并在系统里对学生论文进展、质量等进行评价,填写指导意见。

七、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上传及重复率检测

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系统上传的截止时间是2023年4月24日16:30,之后系统将关闭。学生应在系统关闭前将得到指导教师认可的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上传至教务系统,并请指导教师在系统进行“是否查重版论文”的确认操作。

学院在2023年4月26日16:30前对上传到教务系统的查重版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其中:

1)重度重合(重合比≧50%) 的论文,取消答辩资格,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不及格”处理,学生可申请重修,延期六个月后可再次申请答辩。

2)中度重合(30%≦重合比﹤50%)或校外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取消答辩资格,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作“不及格”处理,给予学生三个月的论文修改期,新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补答辩。补答辩通过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记作“补考及格”;补答辩不通过的予以重修,延期六个月再次申请答辩。

3)低度重合(10%≦重合比﹤30%)的论文,需要学生和指导老师写出情况说明,并对论文进行修改后方可参加答辩。

除论文重复率检测外,学校还将组织校外专家对部分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八、校外专家评审

2023年4月27日,学校教务处公布送审名单;

2023年5月5日,学校教务处公布评审结果。

九、毕业论文展示与论文答辩

2023年5月6日-5月10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展示与预答辩工作。展示与预答辩前(至少三天),学生需打印《考核意见表》(附件五,单面打印),并请指导教师及2位评阅教师(评阅教师由学院统一安排,分配后学生须及时递交论文给教师审阅)填写评语(尽可能详尽),并由指导教师就“学生是否可以进入答辩环节”向学院提出建议,并确认学生答辩所用论文。展示与预答辩当日,每位同学提供三份打印版正式论文(必须与提交至网上的查重版论文一致),并准备毕业设计展示材料。对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不予预答辩,学生需修改后直接参与补答辩;论文预答辩不通过,学生需对论文修改后参加补答辩。

展示与预答辩时,由答辩小组邀请相关老师和学生对展示内容进行打分与评价。答辩小组根据展示和预答辩内容,以及邀请的人员的打分和评价结果,现场在《考核意见表》上填写答辩记录(答辩组秘书填写)和答辩小组意见(答辩组长汇总填写),并按五级(优、良、中、及格、不及格)打分,填写完毕后交至教务老师处,以备存档。学院在成绩评定时,应严格掌握评分标准,拉开差距,兼顾公平,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不应超过总数的20%

2023年5月16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补答辩工作。预答辩前专家评审不合格及预答辩不通过的,需要参加毕业论文(设计)补答辩。补答辩仍不合格者,延期至9月份的二次答辩。

学院应在2023年5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系统录入和公布。

十、网上提交论文存档版

2023年5月23日前,将修改好的、符合格式要求的论文终稿(PDF版)上传系统,核对论文中英文标题。同时,装订好整套论文材料。

装订要求为:

1.开题报告、中期指导记录、论文全文、考核意见表作为独立项分别打印,按序装订。

2.各部分的单双面要求为:

开题报告:单面打印;

中期指导记录:单面打印;

论文全文:中英文内封面(含著作权声明页和授权说明书)单面打印;目录(包含图目录、表目录)作为独立项双面打印;论文剩余部分(含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附录)双面打印;

考核意见表:单面打印。

十一、校外专家第二次抽检

2023年5月24日,学校教务处公布第二次送审名单;

2023年6月1日,学校教务处公布评审结果。

十二、优秀论文答辩

2023年6月7日优秀论文答辩。遴选院级、校级优秀论文。

十三、二次答辩

2023年9月学院组织论文二次答辩。二次答辩不能通过,将继续延期。

十四、毕业论文撰写要求

1、论文开题后,学生应与导师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学生应按导师的要求,积极开展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和相应的系统或程序的开发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撰写。

2、毕业论文正文字数应在1万字以上,参考文献的数量一般不少于20篇,其中外文参考文献不得少于2篇,代码应放入附录。

3、本细则中各项工作的时间将尽量保持不变,但不排除因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等发生变更的可能。

十五、毕业论文抽检

教务处组织毕业论文抽检工作。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

若在论文抽检过程中发现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学生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教务处将以适当方式向学院公开校内外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检查结果。连续2年校外抽检发现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院系,教务处将提请学校减少其招生计划,并对院系和导师进行调查追责;连续3年校外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教务处将提请学校暂停其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