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特制定《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7日24∶00前书面具实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映。
联系人:金映辉 杜明月
邮箱:yhjin@cc.ecnu.edu.cn、mydu@dase.ecnu.edu.cn
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4日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
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详情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学校下拨的奖学金名额及介绍:
名称 | 金额 (元/人) | 名额 | 参评范围 |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 |
国家奖学金 (博士生) | 30000 | 1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且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 2023-09-26 |
国家奖学金 (硕士生) | 20000 | 4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且在标准学制内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 2023-09-26 |
分众奖学金 | 5000 | 1 | 1.经过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为有困难的优秀学生; 2.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注册在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2023-09-26 |
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一等) | 5000 | 1 |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注册在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2023-09-26 |
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二等) | 3000 | 1 | 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注册在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 2023-09-26 |
磐石奖学金 | 4000 | 2 | 1.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注册在校在籍的硕士研究生; 2.申请学生需是考取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3.同一学年,该奖学金不得与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项目兼得。 | 2023-09-26 |
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 5000 | 3 | 1.2023年度考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 2.已通过本学年我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且认定结果为“特别困难”或“比较困难”; 3.学习成绩优良,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良好; 注: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分两批发放,其中,第一学期发放3000元/人,第二学期需提交相关复核材料且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2000元/人。 | 2023-09-26 |
院设企业奖学金名额及介绍:
名称 | 金额 (元/人) | 名额 | 参评范围 | 导师提名截止日期 |
云赛智联奖学金 中新赛克奖学金 泽阳奖学金 达观数据奖学金 收钱吧奖学金 盘古奖学金 优必杰奖学金 | 一等 20000 | 2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国家招生计划且注册在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 2023-09-26 |
二等 10000 | 6 | 2023-09-26 | ||
三等 5000 | 16 | 2023-09-26 |
注:院设企业奖学金还包括励志奖学金,重点鼓励在学校体育赛事中积极进取、顽强拼搏和取得优异成绩的我院全日制学生。学校秋季运动会结束后,学院另行发布励志奖学金的评选细则。
二、参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优良;3.优先考虑在数据科学与工程相关领域取得了有明确应用价值的科研或工程成果并且在实验室中起到了模范和带领作用的学生;4.申请各类奖学金时必须已经按学校规定完成缴费、正常注册并取得学籍(学费未缴,但已经申请绿色通道或已经办理生源地、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受限,但学生应在贷款发放后或在12月底完成缴费)。
以上条件是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参评奖学金的基础,申请人应符合学校各项奖学金申请评审规定(参见《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奖学金实施办法》、《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华东师范大学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和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评审细则所要求的条件。奖学金评审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包括学术成果和工程应用成果。对参评材料,违反学术道德,有抄袭、剽窃、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评审组织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依据学校规定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评审委员会负责本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工作。
四、评审程序
(一)学校下拨的各类奖学金的必要申请程序:
1.学生网上申请(9月26日截止)
拟申请的学生登录学生工作信息系统(http://www.xsgzb.ecnu.edu.cn/)进行申请。点击左上角“首页”菜单弹出的“学生信息系统”,登录后在“奖助浏览”中,选择要申请的奖学金名称后,点击“前往申请”按钮填写相应信息之后保存提交即可。奖学金获得是建立在学生本人申请的基础上,网上申请填报后务必确认申请理由等信息已经保存完整。因网络问题没有申请成功的,务必在9月26日12:00前告知辅导员,否则一律视为放弃。同时学生如申请相关奖项,申请后务必主动告知辅导员老师,以便辅导员与院系核对学生的系统申报是否成功,以免因学生本人未告知、未申请或填写错误而产生无法补救的损失。
2.学生提交纸质材料(9月28日截止)
(1)国家奖学金纸质材料:申请人从系统中导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表格为A4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一式40份,另附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1份。个人所有材料请放入文件袋,在文件袋上署名并注明奖项名称。提交地点:辅导员办公室。
(2)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纸质材料:申请人从系统导出《华东师范大学“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一式40份(申请表请A4纸正反面打印),以及相关荣誉奖励的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1份。个人所有材料请放入文件袋,在文件袋上署名并注明奖项名称,提交给辅导员。根据资助方要求,我校推荐候选人需进行资助方申报材料审核,所以还请申报学生务必认真填写、提交相关材料。院系推荐申报名单并不代表已经获得该项奖学金,最终获奖名单学校将等待资助方审核确定后再行公示。
注:以上所列材料均需于截止日期前提交,在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材料不纳入奖学金评定范围。未列的奖项及其它申请材料暂无需提供,如有需要学院会另行通知。
院设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由学院实验室导师提名候选人,每位导师限提名2位学生。对“全民计算机科学教育教学部”(原计算中心),暂设6个候选人名额,由教学部统一提名。被提名的学生应在9月26日前在网上填报申请国家奖学金。校设和院设奖学金统一评选。
(三)学院评审(10月9日前)
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由初评和复评两个程序组成,其中初评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学生的评定资格、提交的成果材料,评出进入复评的名单。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对进入复评的名单组织评审,复评评委将综合学生成绩、科研成果(含创新性贡献)、其他工作等按照奖项类别给出申请人的排序,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其中,国家奖学金复评需要申请人现场陈述(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明确以下四方面信息(顺序不限):(1)你的科研与工程开发工作的成果是什么?(2)你的工作成果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3)你的工作成果是否有实际应用?若有,取得了什么效果?(4)你在团队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四)学院网上审批、提交纸质材料(10月16日前)
公示期结束后,学院完成学校统一下拨的奖学金名额的网上审批,将公示结果和相关材料上报华东师范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将面向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师生公开,供评选和学院公示期间翻阅查询。
2.研究生在标准学制年限内可以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3.硕博连读新生以博士身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硕士阶段参评国家奖学金未使用过成果均可作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依据。
4.每位同学同一年度可以申请一项或者多项奖学金项目,但最终评定后一人只能获得一项。学院有权根据评审情况在奖项间进行统筹和调剂。其中,国家奖学金、青山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必须学生在系统中申请才可参评,不可由其他奖学金申请调剂而来;分众奖学金、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磐石奖学金间可以调剂,也可由国家奖学金调剂而来。建议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同时申请分众奖学金、华师出版智慧奖学金、磐石奖学金至少一项。
5.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6.未尽事宜由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华东师范大学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4日